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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算——梅花易数

神算——梅花易数

《梅花易数》是古代汉族占卜法之一。现在的八卦象数、梅花心易都是梅花易数的

别称。相传为宋代易学家邵雍所著,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结合易学中的"象学"进行占卜的书,相传邵雍运用时每卦必中,屡试不爽。梅花易数依先天八卦数理,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随时随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种多样。

神算——梅花易数

梅 花 易 数 起 源 演 变

学习需要梅花易数掌握基础知识

先天卦数

梅花易数用的是先天之数。

神算——梅花易数

神算——梅花易数

八卦的基本含义

乾:为天。五行属性为金。代表天,也代表金属或具有金属性质的东西。兑:为泽,五行属

性为金。代表沼泽,水性物,具有金属性质的东西。离:为火,五行属性为火。代表火、或具

有火性的东西。震:为雷,五行属性为木。代表雷,也代表树木、或具有木性的东西。巽:为风

五行属性为木。代表风,也代表树木、或具有木性的东西。坎:为水,五行属性为水。代表水、

或具有水性或流动性质的东西。艮:为山,五行属性为土。代表山,也代表具有土性的东西。

坤:为地,五行属性为土。代表地、大地,也代表具有土性的东西

五 行 生 克

神算——梅花易数

九 宫 所 属 五 行

神算——梅花易数

卦气旺

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乾、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旺于辰、戌、丑、未月。

卦气衰

春坤、艮;夏乾、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五行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五行属相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龙;巳火蛇;午火马;未土羊;申金猴;酉金鸡;戌土狗;亥水猪。

八卦象例

乾三连,坤六段;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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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法

易中秘密穷天地,造化天机泄未然;

中有神明司祸福,后来切莫教轻传。

玩法

一物从来有一身,一身还有一乾坤。

能知万物备于我,肯把三才别立根。

天向一中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经纶。

仙人亦有两般话,道不虚传只在人。

五行属性

神算——梅花易数

神算——梅花易数

梅 花 易 数 起 卦 方 法

一、年月日时起卦:

即以农历之年月日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卦数求上卦;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卦数求下卦,再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六,以余数为动爻。

例:农历壬申年四月十一日巳时起卦:申年9数,巳时6数。

上卦为:(年+月+日)÷8,取余数。 即:(9+4+11)÷8,此处无余数。

下卦为:(年+月+日+时)÷8,取余数。 即:(9+4+11+6)÷8,余数为7为艮卦。

动爻数为:(年+月+日+时)÷6,取余数。 即:(9+4+11+6)除以6,此处无余数

此卦为:上卦为坤,下卦为艮,动爻为上爻。

二、直接以数起卦

这是一种简便而准确率极高的起卦方法。当有人求测某事时,可以让来人随意说出两个数,第一个数取为上卦,第二个数取为下卦,两数之和除以6,余数为动爻,或者可以随便借用其他能得到两数的办法起卦,如翻书、日历等等。

三、端法后天起卦

端法后天起卦法是以"八卦万物属数为上卦,以后天八卦方位下卦",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为上卦,以其所在后天八卦方位之卦为下卦,以上、下卦数加时数除以6,余数取动爻。这种方法经常使用。

四、按声音起卦

凡闻声音,数得声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如动物鸣叫声,叩门声,别人说话声皆可起卦。若所闻声音中有一间隔,可以把间隔前声数取作上卦,把间隔后声数取作下卦,以上下卦数加时辰数取动爻。

五、按字的笔划数或字数起卦

字少时,,按笔画数,字多时,可用字数起卦。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六、丈尺寸起卦

凡数皆可起卦,丈尺,尺寸皆为数,亦可起卦。

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数寸不系)。

尺寸之物,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合尺,寸之数,加时数取爻。分数不用。

七、起卦加数法

按年月日时起卦,一个时辰之内,只有某一特定的卦象,在同一时辰内,可能有多人来占问,不能以同一卦象断事,或有多人同来问同一件事者,亦不能以同一卦象论之。为解决这一问题,可用加姓氏笔划数的方法,进行起卦决之。

八、物数占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物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数除以六,取动爻。

九、为人占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听其语声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如语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乾,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乾,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以年、月、日、时者,即以求问时之年月日时起卦。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十、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

十一、占动物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我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卦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猪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或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十二、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自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梅 花 易 数 断 法

一、占卜总诀(《梅花易数》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辞,以断吉凶。如乾卦初九:"潜龙勿用"。则诸事未可为,宜隐伏之类。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则宜谒见贵人之类。余皆仿此。

次看卦之体用,以论五行生克。体用即动静之说,体为主,用为事应。用生体及比和则吉,体生用及克体则不吉。

二、体、用、变卦及断卦

断卦之前,必须先学会排出 "互卦"与"变卦";才能判断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

互卦:依本卦为主,234爻为下卦、345为上卦。下卦组合在一起,就得到了互卦。互卦表示的是事物发展的中间过程,事物变化的中间结果。在预测时,有时为了预测得更细致、详细,会利用这个互卦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进行预测。

变卦是由本卦经过某个爻的变动、变化而得到的,也就是变卦是由本卦变动而来的。变卦代表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最终结果,也就是求测者想要得到的最终结果、结局。在预测时,事物的最终吉凶结果,要由变卦来作最后定夺。所以,预测最终要以变卦的结果为准

有时在排盘中,还会看到错卦与综卦。错卦是与本卦阴阳全颠倒的卦,即每个爻阴变阳、阳变阴而得到的卦。综卦就是把本卦倒过来看。它们通常是从事物的反面来看事物的发展变化。这个在预测中一般很少用。

三、先、后天卦定应期的方法

先天卦定应期的方法与后天卦定应期的方法不同。

用先天起卦法断卦定应验之期,常常用卦气来确定。如果是乾卦,因为乾属金,那么应期应定在庚日,辛日或五行中属金的日子(如申日,酉日)。或者乾之应期应定在戌日,亥日,因为乾在八卦方位中为西北方,而戌,亥亦在西北方。或者兑之应期应定在酉日酉时。再比如,震、巽之应期当定于甲日,乙日,以及五行中属木的日子(如寅日,卯日)。或者震卦之应期应定在卯日卯时,巽卦之应期应定在辰日辰时,等等。

后天起卦法断卦定应验之期则多以卦数加时数来定,又根据当时求卜者当时行、卧、坐、立的姿态或者求占者心情的迟缓与急速的情况,来确定事物的应验之期。用卦数加时数来定应期的方法,是在近来之期而不是应在长远之期的,就没有必要断为长远之期。有许多复杂情况,必须综合先天卦数与后天卦数来断定应期,亦不可执于一端。

四、一般分析思路

卦名分析+卦象直读+体用五行生克+分析互卦+主、变卦类象分析判断=准确的预测结论。

1:卦名分析:六十四卦各有其卦名,此卦名是历代先贤经过实践验证的结果,字字玄妙精准。详情请参考周易全文关于名、卦辞、爻辞方面。

2:卦象直读:梅花预测其实就是八卦类象预测分析。起任何一卦皆有所类象。我们的目的就是把卦象所指之事物变化分析出来。如测疾病起得《地火明夷》:坤为胃,离为火、为炎。可断为:胃炎,有内火。(如起得《火地晋》呢?就可断为"胃火上升,食道不适。胃炎。"因为火在上嘛,所以食道也有不适)。由此可见卦象直读也是要具体分析内、外卦各有所指。

3:体用五行生克:梅花预测注重体用生克之辩。基本来说就是"生体、比和为吉。克体泄体不利。"如前所述。

4:分析互卦:互卦不分体用,只是事物变化的内因及隐情。

5:主、之卦类象分析判断:类象,不仅仅是预测来意和以象测事。还可以用卦的类象预测事业的最终结果。上面曾经讲过"体克用,用生体为吉。用克体,体生用为凶"。其实此断言只能适用于大部分的卦象,而不能代表所有的卦都是如此的下结论。还要以八卦的各个类象来做出判断。

梅 花 易 数 分 类 占 断

一、天时占

凡占天时,不分体用,全观诸卦,详推五行。离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阴晦,乾主晴明,震多则春夏雷轰,巽多则四时风烈,艮多则久雨必晴,兑多则不雨亦阴。夏占离多而无坎,则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无离,则雨雪飘飘。

全观诸卦者,谓互变卦。

二、人事占

人事之占,详观体用。体卦为主,用卦为宾。用克体不宜,体克用则吉。用生体有进益之喜,体生用有耗失之患。体用比和,谋为吉利。更详观互卦、变卦,以断吉凶;复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则以全体用总章向决吉凶。若有生体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体之卦有何吉;又看克体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体之卦。无生克,止断本卦。

三、家宅占

凡占家宅,以体为主,用为家宅。体克用,则家宅多吉,用克体,则家宅多凶。体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盗之稳。如有生体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断之。

四、屋舍占

凡占屋舍,以体为主,用为屋舍。体克用,居之吉,用克体,居之凶。体生用,主资财衰退;用生体,则门户兴隆。体用比和,自然安稳。

五、婚姻占

占婚姻以体为主,用为婚姻用生体,婚易成,或因婚有得;体生用,婚难成,或因婚有失。体克用,可成但成之迟;用克体,不可成,成亦有害。体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体为所占之家,用为所婚之家。体卦旺,则此家门户胜;用卦旺,则彼家资盛。生体,则得婚姻之则,或若体用比和,则彼此相就,良配无疑。

六、生产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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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生产,以体为母,用为生。体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克。体克用不利于子;用克体不利于母。体克用而用卦衰,则子难完;用克体而体卦衰,则母难保。用生体,利于母;体生用,利于子。体用比和,生育顺快。若欲辨其男女。阴阳卦爻相生,则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证之。如欲决其日辰,则以用卦之气数参决之。所谓卦之气数者,即看何为用卦,于八卦时序之类次之。

七、饮食占

凡占饮食,以体为主,用为饮食。用生体,饮食必丰;体生用,饮食难就。体克用,则饮食有阻;用克体,饮食必无。体用比和,饮食丰足。又卦中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无坎无兑,则皆无。兑、坎生体,酒肉醉饱。欲知所食何物,以饮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饮食人事类者,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

八、求谋占

占求谋,以体为主,用为所谋之事。体克用,谋虽可成,但成迟。用克体,求谋不成,谋亦有害。用生体。不谋而成;体生用,多谋少遂。体用比和,求谋称意。

九、求名占

凡占求名,以体为主,用为名。体克用,名可成,但成迟。用克体,名不可成。体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丧。用生体,名易成,或因名有得。体用比和,功名称意。欲知名成之日,生体之卦气详之。欲知职任之处,变卦之方道决之。若无克体卦,则名易就,止看卦体时序之类,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见克体之卦,如卦有克体者,即居官见祸,轻则上司责罚,重则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体之卦气者,于八卦所属时序类中断之。

十、求财占

占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体生用,财有损耗之忧;用生体,财有进益之喜。体用比和,则利快意。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欲知破财之日,克体卦气定之。

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及生体之卦,则有财,此卦气即见财之日。若卦中有克体之卦,及体生用之卦,即破财,此卦气破财之日。

十一、交易占

占交易,以体为主,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不成。体生用,难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体,即成,成必有财。体用比和,易成。

十二、出行占

占出行,以体为主,用为所行之应。体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体,出则有祸。体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体,有意外之财。体用比和,出行顺快。

又凡出行,体宜乘旺,诸卦宜生体。体卦乾、震多,主动。坤、艮多,不动。巽宜舟行,离宜陆行。坎妨失脱,兑主纷争。

十三、行人占

占行人,以体为主,用为行人。体克用,行人归迟;用克体,行人不归。体生用,行人未归;用生体,行人即归。体用比和,归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况。逢生,在外顺快;逢衰受克,在外灾殃。震多不宁,艮多有阻。坎有险难,兑主纷争。

折迭谒见占

占谒见,以体为主,用为所见之人。体克用,可见;用克体,不见。体生用,难见,见之而无益;用生体,可见,见之且有得。体用比和,欢然相见。

十四、失物占

占失物,以体为主,用为失物。体克用,可寻迟得;用克体,不可寻。体生用,物难见;用生体,物易寻。体用比和,物不失矣。

十五、疾病占

凡占疾病,以体为病人,用为病症。体卦宜旺不宜衰,体宜逢生,不宜见克。用宜生体,不宜克体。体克用,病易安;体生用,病难愈。体克用者,勿药有喜;用克体者,虽药无功。若体逢克而乘旺,犹为庶几。体遇克而更衰,断无存日。欲知凶中有救,生体之卦存焉。体生用者,迁延难好;用生体者,即愈。体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决之。若详危厄之期,克体之卦定之。若论医药之属,当看生体之卦。如离卦生体,宜服热药;坎卦生体,宜服冷药,如艮温补;乾、兑凉药是也。

十六、官讼占

占官讼,以体为主,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体卦宜旺,用卦宜衰。体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体,不宜克体。是故体克用者,已胜人;用克体者,人胜已。体生用,非为失理,或因官有所丧;用生体,不止得理,或因讼有所得。体用比和,官讼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义。

十七、坟墓占

占坟墓以体为主,用为坟墓。体克用,葬之吉;用克体,葬之凶。体生用,葬之主运退;用生体,葬之主兴隆,有荫益后嗣。体用比和,乃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为用体之诀,始发十八章占例,以示后学之法则。然庶务之多,岂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类而推之可也。

神算——梅花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