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箔巧克力、金箔冰淇淋、金箔蛋糕、金箔牛排、金箔蟹黄面……餐饮界曾兴起“拜金之风”:在食品中添加起金箔。
那么,这些金灿灿的东西可放心食用吗?近日,杭州延安路一家餐饮店为此被市场监管部门重罚十万元。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近日,农业农村部又发布了《关于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有关问题的通知》。
橙柿互动了解到,连日来,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严打这种为食品参杂金箔的行为。
杭州多家餐饮店被重罚十多万
“现场烤制的M9和牛、鹅肝配鱼子酱加食用金箔,都是限量的,每人一份,大概也是最高标准的套餐才有,拍照很壕……”
这是延安路一家餐厅,以“食用金箔”为噱头的宣传推广。不过,这种行为迅速被市场监管部门盯上了。去年12月,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这家餐厅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这家餐厅在炙烧和牛手卷、焦糖鹅肝、巧克力布朗尼、极牛宝盒等4种菜的表面,直接使用了装饰金箔进行点缀。
在餐厅后厨,执法人员发现了8瓶装饰金箔。这些金箔是去年7月购入,产品标签上无产品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产品生产标准、生产者、生产时间、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这些装饰金箔较为轻薄、极易破碎,所以不少消费者食用时,很难将其与菜品分离,只能一起食用。
店家声称,这些金箔都是“食用金箔”,但餐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执法人员认为,这家餐厅添加的“食用金箔”为三无产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一栏,没有“金箔”或者“金”的信息。因此,餐厅销售使用金箔装饰点缀菜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构成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厅经营者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橙柿互动了解到,事实上这种重罚在杭州也早有先例——
去年8月17日,上城区四季青市场监管所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赶往一家餐厅现场检查,发现在菜单上有“999金铂雪花牛排”的菜品,单价680元,同时在制作台查到一瓶已开封使用的“装饰金箔”。经营者用这种“装饰金箔”作为原料,制作“999金铂雪花牛排”的菜品在店内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对这家餐厅经营者作出共计罚没款元的处罚。
一些店家已下架产品
也有店家还在悄悄出售
“倒料之后,搅拌均匀,每一口蟹黄满旁边还有贴心的配了汤和红姜解腻,有几粒金光闪闪的金箔,让人看了都舍不得把它吃掉,將温泉蛋倒入碗里和拉面搅拌均匀,令人回味无穷,无比满足,不亏是专业做日式拉面的。不要299,不要199,不要99,只要78元。快来吃它……”
这是某点评网站上,粉丝对杭州东站一家餐饮店的金箔食品的点评。
橙柿互动发现,这家餐饮店的蟹黄金箔拉面,在网络上被宣称为,“杭州首家,金灿灿超富贵。金灿灿的金箔,是食品级的,直接入口很安全的。”
橙柿互动联系了这家餐厅,工作人员说,“这道面已经下架了,因为没料了,料要从总部拿的。”
在余杭区也有一家餐饮店,金枪鱼刺身居然贴上了金箔。有粉丝评论说,“说说食材和口味吧,金枪鱼刺身还是挺新鲜的,入口即化的感觉,上还贴了金箔,瞬间高大上了有木有……”
这家餐厅的工作人员告诉橙柿互动说,“这是过去的菜品,金箔我们现在已经不使用了。”
在江干区新风路有一家料理店,有粉丝这样评论,“有一个金箔鱼子酱纯生蚝,有点点腥但是很好,还有秘制牛肉饭牛肉很多,服务员小姐姐会帮忙拌饭点……”
橙柿互动留意到,这家店在美食平台上颇受粉丝们关注,打分均在五星级。
记者联系了这家餐厅的工作人员,直接询问,“金箔鱼子酱纯生蚝这道菜,是不是真撒了金箔?这道菜还有没有?”
工作人员表示要问问后厨再答复,一分钟后答复说,“今天还有四个鱼子酱纯生蚝,撒一层金箔,很安全的,请放心食用。”
多地出手严打“食金之风”
检查时有顾客正享用“金箔刺身”
今年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橙柿互动说,“事实上,这种为食品添加金箔的行为,在这次三部门通知出台之前,也是不允许的。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金银箔粉不在我国规定的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内。
“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都是违法行为。”
去年8月12日,上海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见一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的金箔。
据调查,经营者网购了2瓶金箔,从2021年6月2日起,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炙烤和牛寿司”中,销售添加金箔的炙烤和牛寿司多达122份。为此,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2月22日晚,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一家高档西餐厅突击检查,在餐厅后厨发现一瓶装有少量金色粉末的塑料瓶,其英文标识含有“gold(金)”,但在其用法中,已注明“装饰用不可食用”等字样。据执法人员调查,该金箔粉被用在了一道“香煎鹅肝”的菜品上。
2月17日,嘉兴桐乡市场监管部门在某烘焙店内发现:一个八寸高的蛋糕表面洒有金箔用做装饰,且没有标明“装饰金箔”不可食用的提示语。
在蛋糕制作间内,发现一个已开封使用的标签名称为“装饰金箔”的材料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目前已立案查处。
2月18日,舟山市市监局定海区分局查处了2家烘培店,经营者在制作裱花蛋糕时,添加了金银箔粉。
2月20日,温州鹿城区市监局在一家日料餐厅检查发现,经营者在“金枪鱼中腹刺身”“抹茶金箔布丁”两道菜品中,添加金箔并销售,其菜单、门口海报中,均有金箔菜品的信息。
后厨操作间、冷菜间的排摸,在专间调味料暗柜中发现2瓶“24K金箔碎”,一瓶已用完。
执法队员检查时惊奇地发现:有顾客正津津有味享用含金箔的“金枪鱼中腹刺身”……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在我国,金箔和黄金并未被列为食品添加剂,属于非食品原料。消费者食用含金箔的菜品,可能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商家将装饰金箔用于菜品点缀,且误导消费者可以食用的行为,构成违法。
食品安全无小事,如发现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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