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地支名为月,故《尔雅.释天》中有;“岁阴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一、十二地支阴阳
子、寅、辰、午、申、戌为阳。
丑、卯、巳、未、酉、亥为阴。
二、十二地支配五行
寅卯属木,寅为阳木,卯为阴木;
巳午属火,午为阳火,巳为阴火;
申酉属金,申为阳金,酉为阴金;
子亥属水,子为阳水,亥为阴水;
辰戌丑未属土,辰戌为阳土,丑未为阴土
三、十二地支配方位
寅卯东方木,巳午南方火,申酉西方金,亥子北方水,辰戌丑未中央四季土。辰戌丑未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所以称为四季土。
四、十二地支配四季
寅卯辰为春,巳午未为夏,申酉戌为秋,亥子丑为冬。
五、十二地支配脏腑
寅为胆,卯为肝,巳为心,午小肠,戌辰胃,丑未脾,申大肠,酉肺,亥肾,子膀胱。
六、十二地支六合六化
子与丑合化土,寅与亥合化木,卯与戌合化火,辰与酉合化金,巳与申合化水,午与未合,午为太阳,未为太阴,合而为土。
十二支六合之运用,第一是用在四柱八字中,即人的出生年、月、日、时中的天干地支的排列中。如出生的年月日时中,地支中有子与丑,就是子与丑合,有亥与寅,就是亥与寅合,相合者,为合好之意。
相合,又有合中有克,有合中有生。合中有克者,是先好后坏,先热后冷,先合后分。有的夫妻关系或是朋友关系,开始很好,后来闹离婚,或是朋友关系决裂,
就是四柱八字中有合中有克的信息。如子与丑合,卯与戌合,巳与申合。子为水,丑为土,土克水;卯为木,戌为土,木克土;巳为火,申为金,火克金;此乃合中有克。
合中有生者,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越合越好,越来越好,这也是四柱八字中有合为好的信息标志,如寅与亥合,辰与酉合,午与未合。寅为木,亥为水,水生木;辰为土,酉为金,土生金;午为火,未为土,火生土。故为合中有生。
七、十二地支三合局
申子辰合化水局,亥卯未合化木局。
寅午戌合化火局,巳酉丑合化金局。
三合化局有吉有凶。化生者为吉,化克者为凶。
例如化生;假如庚申年、乙酉月、甲辰日、甲子时生人。四柱中金旺,木处死地,日支辰土又克时上子水,日干甲木和月上乙木、时上甲木受克无生,是凶象,但在四柱中有申子辰合化水局,又得年柱上庚金,月上酉金生水,故有水生木之喜,为受克得救,此为申子辰合水局化生为吉。
例如化克;假设庚申年、戊子月、丙午日、壬辰时生人。四柱中水旺,丙火日干处死地,又受柱中旺水之克,已是大凶之象,而且四柱中又有申子辰合水局,进而克日干丙火,丙火有克无生,受克无救,则是凶上加凶,此为三合化克。为化凶局。
八、十二地支相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相冲实为对冲,在八卦图上就可以看出,卯为木在东,酉为金在西,午为火在南,子为水在北,其它地支也是如此,都是处于互对的位置上,故又为对冲。相冲为相克之意。凡四柱中逢冲不吉。
九、十二地支相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相害为受害、被害,也为相克之意。假设丙申年、乙未月、戊子日、丁巳时生人,四柱中就有子未相害。相害当然不好,但还看有制无制,有制无妨,无制者不利。
十、十二地支相刑
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恃势之刑;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为无恩之刑;辰午酉亥为自刑。
刑,刑罚也。多主刑事犯法之事,也主伤灾病痛之疾。凡四柱中见者不吉,遵纪守法,不作坏事可免刑役之苦。至于病灾多加防范,坚持锻炼身体饮食洁净清淡即可。
凡四柱中有子卯二支(其它如此)为“无礼之刑”,是因无礼之事而造成犯法或生灾祸。“恃势之刑”是因为自己仗着有权有势,胡作非为,导致犯法和生灾。“无恩之刑”,是知恩、得恩不图报答,反而陷害恩人,或杀害恩人而受到刑法的裁决。“自刑”,即是自己为达到某种阴谋或是企图而造成犯罪。
十一、十二地支在五行上的长生帝旺
木长生在亥,帝旺在卯,死于午,墓在未
火长生在寅,帝旺在午,死在酉,墓在戌
金长生在巳,帝旺在酉,死在子,墓在丑
水土长生在申,帝旺在子,死在卯,墓在辰。
运到长生帝旺之地,主人创新,盛快,有进财生子升官之庆;运到死墓之地,主人骨肉分离,身经祸患。
十二、十二地支四废
春,庚辛、辛酉;夏,壬子、癸亥;
秋,甲寅、乙卯;冬,丙午、丁巳;
十三、十二地支配月建
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故一、二为木,四、五为火,七、八为金,十、十一为水,三、六、九、十二月为土,正月建寅,就是正月为寅月,是因为北斗星斗柄指在寅位。
下一篇
主卧室有哪些风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