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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精要 造坟众法粹言(四作堆法)

风水精要 造坟众法粹言(四)

耕田的山里人

造坟法有作法秘旨、点穴之正名、穿塘法、作堆法、放水法、取路法、课验法和塘底行注法,综观了阴宅众法,现简录简注如下。

四、点穴法之作堆

地理所谓穴者,本人身灸穴为义,故居人葬骨之所,皆谓之穴,言其不可少有差也。故曰:去还差一指,如隔万重山。以四用言之:

京都以朝殿为正,州郡以公厅为正,

宅舍以中堂为正,坟墓以金井为正。

[概要]

考制度以定制式,定形体以求生比;

审高低以承生气,用五行以荐增益。

[考制度]

史记:

古者墓而不坟,土之高起者曰坟。

周立制度——冢人、墓人、丈夫掌之。天子坟高一丈,诸侯八尺,大夫六尺,士四尺,庶人不封。

汉增其制——列侯坟高四尺,关内侯至庶人各有差,自是庶人亦有坟矣。

其形有四——有若堂者(堂形四方而高);

有若坊者(坊形至杀而长);

有若覆夏屋者(夏屋金门,其形旁广而卑);

其若斧者(形旁杀,锐上而长);

后世诸家——推五行之象,求相生之义,增益其形为五,遵用至今,的然有准,不可忽也。

[定形体]

凡有形体,则有吉凶,顺其理则吉,逆其理则凶。

筑土为垄,可不谨乎——

其圆者,为金堆;

直者,为木堆;

曲者,为水堆;

尖者,为火堆;

方者,为土堆。

太阴、太阳、孤曜穴属金,宜作水堆。

金水、扫荡穴属水,宜作木堆。

凡皆取相生之义。

[审高低]

堆有高低,皆顺山势;高地宜低,平地宜高,藏风也。大概如此。

法取塘中尺数,如塘中开深五尺,则高五尺之类。其阔狭,居茔之半,如茔阔一丈,则堆深五尺之类,亦须要合宜。

金堆:脑圆、身上小下大,于五行属金。高者为磬堆,次高者为谷堆,平地宜之。低者为蒸饼堆,高山宜之。或土拥,或砖砌,皆可。上聚穴,不宜砌。凡天财穴诸体,皆用此。葬后便发,先进田产。紫气穴,忌用,立退血财,亦难得发越也。金堆偃月形:脑圆身正、后高前低,贴身茔内,贴茔一半,不开水沟,形如偃月;本是金土合形,于九星皆无所忌。凡高山、平地,吞穴必用此,以其能盖穴。或土拥、砖砌,皆可。上聚穴,不用砖砌。脉穴诸体宜。葬后便发,先出女贵。

木堆:脑圆而长、前后圆而狭、左右直而广,形如蚕茧;本是金木合体,于九星皆无所忌。凡高山、平地,吐穴必当用此,以其能合穴也。或土拥、或砖砌,皆可。上聚穴,不用砌。金水穴诸体,尤宜。葬后便发,生贵子。

水堆:脑圆、身扁,迭为数级,上小下大;五行属水。高者为塔堆,平地宜之。低者为席帽堆,高山宜之。或用砖石砌成,或只用筑土培成。凡太阳、太阴、孤曜穴如此,葬后便发,先进横财。天罡、燥火穴忌用,立退家业,发越亦迟。

火堆:脑尖、面平,前高、后低而长,上薄、下广;于五行属火,形如斧,即古所谓马鬣封是也,须用砖石砌成。紫气穴体,用此,葬后便发,先旺人口,次进田财。太阴、太阳、孤曜忌用,立见家业销铄,岁久方发。

土堆:

脑平、身圆,上狭、下广;于五行属土。高者名为玉台,平地宜之。低者谓龟堆,高山宜之。或土拥、或砖砌皆可。土聚,不用砖砌。凡天罡、燥火诸体穴用此。埋后即发,先进田产,旺蚕丝。金水扫荡,忌;紫气穴,忌。

[简注]

推五行之象。龙真穴的,自然合法例规,其山形五星九星与卦理同在,震巽必木、兑乾必金、艮坤必土、坎必水、离必火,二十四山纳甲求之。震玉尺文笔、巽娥眉木火、离火焰犁头、坤三台连土、兑大金小金、乾天马金水、坎水星连土、艮席帽水土。

求相生之义。取星生穴为用,木星作火堆、火星作土堆、土星作金堆、金星作水堆、水星作木堆;亦可取同比为用,木星作木堆、火星作火堆、土星作土堆、金星作金堆、水星作水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