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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八字中地支寅木与亥水相合的关系

通常所说的争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地支同时与另外一个地支相合的现象。争合又称为妒合、媾合。比如两寅合一亥,三寅合一亥,四寅合一亥都为争合。

合的实质就是生克。如寅亥合,亥对寅既生又合;子丑合,丑对子既合又克。因为相合的两支,阴阳属性必定相反,而异性相吸,所以无论是生合还是克合,相合的两方总有一种相互吸引力,即合力。一对一的合,合力只限于彼此两个地支。争合是属于多合一的形式,合力的涉及面就广一些。比如三亥合一寅,三个亥各自对寅都有一股亲合力,反过来说,一个寅对三个亥也同时发生三股亲合力。很明显,亥对寅的亲合力得到聚集,而寅对亥的亲合力则分散了。正因为亲合力分散,所以人们认为这种合其情不专,结构不牢固,因而有“媾合”之称。

研究争合的最终目的,是为命理预测实践服务。命理预测的内容,不在包括推断吉凶,还包括描述人事的情状(当然还有其他诸多方面的内容)。吉凶推断可从五行喜忌的力量对比入手。情状的描述则需从干支组合的结构寓意和十神寓意人手。下面就分别从五行力量和组合结构两方面进行讨论。

争合的力量变化

(一)生合形式的争合

例:(1)乙亥 戊寅 乙亥 己卯

(2) 癸亥 甲寅 乙亥 甲申

(3) 癸亥 甲寅 癸亥 壬子

(4) 癸亥 癸亥 戊寅 癸亥

上面四个四柱,都有亥对寅的争合。

(1)柱寅木当令,年、日透乙,时支有卯,木本身的力量很强旺,再得两个亥水来生合,力量就更强了。由于亥水不当令,而木的气势很旺,亥水的力量转化给了木,亥水本身却失去了力量。

(2)柱寅木也当令,也有两个亥水来生合,木的气势很强旺,但水的力量就与(1)柱不同。(2)柱多一个癸和申,加强了水的力量,由于有癸水透出和申金为源,亥水虽生合寅木,但不至于将自身的力量发泄殆尽。争合的结果是寅木的力量得到加强,亥水的力量被削弱,但未被完全转化。

(3)柱的水,势众力强,柱中木反而显得势单,两该生合寅木,本已足够,再加上两个水和壬子双体,便有水多木浮之嫌。幸好寅木当令,又为双体,尚不至于完全漂浮。

(4)柱亥水当令,寅木势力孤单,四柱无火,寒水不生凋木,三亥争合,只能使寅木漂浮。

上面四个例子都是亥水生合、争合寅木,由于寅木自身的力量不同,争合的结果也不同。(1)、(2)柱寅木强旺,因吸纳两个亥水的生合之力而愈强; (3)柱由于木势孤单而水势太众,容纳不了众水的生合之力,反致生多为克;(4)柱则是典型的反克了。

因此,生合形式的争合,被生合方不一定都会增加力量,但争合方必然耗力(只是程度不同)。

下面再看生合争合的另一种形式:

例:(5)戊寅 甲寅 癸亥 甲寅

(6)戊寅 甲寅 乙亥 戊寅

(7)戊寅 癸亥 甲寅 丙寅

(8)戊寅 癸亥 甲寅 甲子

这是寅木争合亥水的类型,被争合方对争合方有生合力。

(5)柱寅旺极,三寅竟相吸纳一亥之气,同时亥水又分散自身本就微弱的力量给予三寅,结果寅木增力,亥水之力衰竭。

(6)柱与(5)柱相比,无癸水透干,争合的结果使(6)柱亥水之力比(5)柱更为衰竭。

(7)柱亥水当令,但寅木势众,三寅争亥,寅木增力,亥水减力,但亥水当令,又透干,不至于衰竭。

(8)柱与(7)柱相比,少一寅木,多一子水,水木两旺,生生不息,形成两气成象格局。寅木争合亥水,对亥水的力量削弱不大,因有子水补充之故。

这种类型的争合,在五行力量的最终结果上与前一种有所区别。后一种类型的被争合方,同时付出生力与合力,消耗的力量比前一种较大;当消耗太大时,实际上就被争合方完全合化了,如(5) (6)柱的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