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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壬午之役”与袁时中

在皇太极时期,满州已统一了东北及蒙古大部,从而为清朝统一全中国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当时满族刚刚进入封建社会不久,统治者一些野蛮残暴的习性尚表现得异常突出,八旗兵各自为政的局面还相当严重,因此皇太极也确实推行了一些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消极政策。

皇太极在辽沈地区,一方面坚持“本国(指清朝)衣冠言语不可轻变”的方针,要部下“时时不忘骑射”,“使后世子孙遵守,毋变祖宗之制”;另外又不断派兵进关,对明朝进行袭击、骚扰,每次屠杀劫夺都满载东归。这种不间断地入关大肆劫掠,正是上述政策的具体体现。这不仅使关内人民蒙受极大的损失,同时也加深了满汉民族之间的矛盾。

1642年(清崇德七年,明崇祯十五年)十一月到次年六月,是明崇祯年间清兵进军关内四次中的最后一次,一般称为“壬午之役”。这次清军系由墙子岭窜入关内,在蓟州败明兵之后,又转掠北直隶、山东、苏北、河南诸处。清军骚扰所过,造成关内村镇一片荒凉。而在这次清军的入关掠夺中,受到了袁时中农民起义军的英勇抗击。

“壬午之役”是清军在崇德六、七年的松山、锦州战役中大获全胜,明援军十三万全部覆灭,督臣洪承畴、守将祖大寿被迫投降之后发动的。清朝统治者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命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率领,窜入关内进行骚扰。

当阿巴泰出师之前,皇太极曾谕令他:“尔等一入明境,遇老弱闲散之人,毋任意妄杀;不应作俘之人,毋夺其衣服,毋离人妻子,毋焚毁财物,毋暴殄粮谷。曩者,兵临山东时,有因索取财物而严刑拷逼者,非仁义之师也,此朕所深恶,尔等当切以为戒”。由于这次清军尚包括一部分汉军旗及蒙古八旗、新满洲等部队,因而皇太极又说:“至于锦州、新附蒙古、索伦等,令其从军役使。伊等如有所俘获,勿得搜取,令其携归,其力不能携归者,仍助之。倘尔等令人空返,或贫苦来诉,朕必将尔等所有以与之”1。次日,皇太极又谕令:“凡新归蒙古、汉人,必一体相待,有所俘获,务使均沾,倘或歧视,致有困乏,亦非为国效忠之臣也”2。

皇太极的这两个谕令,看来似乎有些矛盾:它一方面强调“毋任意妄杀、焚掠”,另一方面却说“有所俘获,务使均沾”,而“令其携归”。其实和前几次入关情况相同,目的仍在骚扰与抢掠。

事实上,自皇太极执政以来,清兵入关抢掠已习以为常。1632年(天聪六年),王文奎在上奏中曾说,自皇太极“临御以来,”每当“出兵之际,人皆习惯,俱欣相语曰:‘去抢西边’(指关内)。汉人闻我动兵,亦曰:‘来抢我矣’。夫‘抢’之一字,岂可以为名哉”?3这种情况,皇太极本人也供认不讳。他在天聪七年九月致朝鲜国王书中,承认“满洲、蒙古,固以抢掠为生”4。所以这次清军入关,明朝官员早已有所估计。正如当年闰十一月河南道御史吴履中所奏:“虏兹入犯,……得志则图,不得志将饱掠而去”5。同时,清兵所以选择是年隆冬时日出兵,其目的亦在能便中劫夺漕运粮米,以补其军粮之不足。当时兵科给事中方某曾明确指出:“奴(指清兵)之所为,不以秋举而以穷冬入者,岂不草枯马饥。窃以为其谋甚狡,正欲乘我漕运囤积而安食积粟,以坐困我耳”。因此他主张:“天津、河(西)务诸米,宜敛之入城;通州诸米,一面严督剥运,一面令军士各支数月月粮,尽其力所能胜者,运之入城”,这样可使“城米日多,虏无所掠”6。可见,明朝官吏对这次清兵南下骚扰的目的和时间,事先都有所警觉,并非完全无知。只是因为明朝政权当时已岌岌可危,军事力量已相当脆弱,毫无招架的能力罢了。

1642年(清崇德七年,明崇祯十五年)十一月,清军由阿巴泰率领,由墙子岭青山口窜入,向关内大举进犯,随即攻陷三河县及明朝京师的东边门户蓟州。是年闰十一月初,清军分道直趋山东,陷漕运重镇临清及北直隶阜城、景州、河间等处,又自临清分五路骚扰山东、苏北。十二月,清兵陷临淄、阳信、滨州、兖州、泰安、青州、鱼台、武城、金乡、单县、沭阳、沂州、丰县,包围海州。复陷滕县、赣榆、峄县、郯城;另部则趋河南,自长垣至曹、濮。崇德八年正月,清军攻开州(河南濮阳)及滑县,又趋东昌(山东聊城)。二月,清军陷武定、莱阳,山东总兵刘泽清败清兵于安丘。三月,清兵取道彰德(河南安阳)陷顺德府(今邢台),北上掠诸县,另部又自山东德州、乐陵直掠庆云、南宫,最后经宝坻县出关。

清兵入关之后,一路骚扰相当严重。尤其是临清,地处漕运咽喉,为山东水陆交通枢纽。据当时人称:“总计临清周匝逾三十里,而一城之中,无论南北货财,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7。每逢冬季,运河漕运船只川流不息,漕粮亦不可计数。因此,这次清兵“自蓟兼程疾驰,必欲得之为快”。八旗兵于闰十一月在临清“盘踞十六日,杀掳百姓几尽”,“堆塌城垛一空,……截留在仓漕米万余”8。又据天津总兵曹友义奏称:“大约临(清)民十分推之,(幸)存者未足一分,其官衙民舍,尽皆焚毁,至今余烬未灭。两河并冲路,尸骸如山若岭,岂能穷数,城垛尽皆拆毁”9。

1643年三月,在“东昌府东边一带联络下营”的蒙古八旗兵,“日夜做云梯预备攻城”,还“脱剥被掳男妇衣裤,包土填壕。”10寿光县“城中为虏贼(指清兵)焚掠一空,数年生聚之余,一炬尽为焦土”11。清兵的这种残暴行为,使关内人民蒙受极大的痛苦。当时四川道御史朱国昌曾揭露:当时“最惨最急者,无如不死不活掳去脱回之难民。或为奔走疲顿之委弃;或为饥馁疾厉之稽留;或为官兵邀截之夺回;或为宵夜潜形之逸出。苦楚颠连,尽彷徨于逆旅;萍梗飘泊,总踧踖于穷途;枵腹粒米无充,赤身寸丝不挂”12。凄惨景象,目不忍睹。

如前所述,清兵得以长驱直入,是和明朝政权的极端腐败有关。当清兵攻进蓟州城时,明朝军将早已逃跑一空,“无一堵截”,故“未有一日攻围,而(蓟州)随到随破”13。有的明军将领则昏庸无能,畏战怕死。如清军攻入山东时,范志完被任命为明军督师。朝廷屡次催他出战,他“恇怯畏避”,“惟杀掠避难男妇为功”,“且多杀被虏剪发者为首功,民间尤怨之”。当时另一守将雷演祚备兵德州,“城守颇固,士民亦用命”,形势本来很好。但自范志完任督师后,仍“杀掠如故”,失掉了人心,致使部队“所至闭城,无所得食”。雷演祚愤慨地弹劾他说:“区区危城,臣百计守之,志完至而驿骚之;梵梵士女,臣百计安辑,志完至而杀掠之。”要求对范志完严加处分14。

兖州的鲁王朱以派,生活极为奢侈。宫中所筑假山,“有洞穴……,极其深邃,以瓮贮油,昼夜燃灯,凡诸用物靡不悉具”。兖州被围前夕,他“犹令历城(济南)令追债”。当时“有何太太者,鲁先王之妾也,闻事急,自捐五千金”,朱以派尚自“留其四千五百金,而以五百金付外”。由于他平时苛吝过甚,兖州城破躲入地穴中,被“宫奴引兵至穴中得之”15。

至于各州县的“大家富室”,他们一闻清军将至,大多“争先逃避”,或先将“妇女资财,暗送城外,而以只身伴官于城头”,一旦“甫闻贼逼,则堕城而走,莫可控执”,以至“胡骑一到,如摧枯拉朽,立见土崩”。所以,当时据守南宫县的兵科给事中周而淳认为,明军失败虽由于“临时仓皇,乏御侮之略,然非尽有司之罪也”16。

但是,当时以军民为主的抗清斗争,则是异常英勇而悲壮的。正如当时辽东巡抚黎玉田所述:“奴(指清兵)阑入口口口抢掳,恶焰贯盈,凡为臣子,共愤同仇,恨不拚命,口口羶以雪国耻”17。

当时定州(今定县)土城,周围二十六里,“城内居民不及万家,烟火不相接,鸡犬不相闻”。由于该县守将张经守土有责,“传示大小将吏,一齐奋起,各捎火药、神器(大炮)无算。有捐大炮至三十尊、火药至二千斤者”,另有“捐助二百金,州臣捐助三百金,积贮米豆、草束,以为士民倡,士民捐助亦复累至数千”18。由于该地军民积极设防,城池得以安然无恙。

河间也是如此。因为它地处“神京咽喉”,又是“南来数省饷银”的唯一孔道,因此早在清兵到来之前,即将“广、浙解到银两四十八万有奇”,护送至京。该处“绅衿巨室亦各愿输助”守城,“四乡百姓亦渐次入城”,以加强防守。

山东一些州县军民的抗清斗争尤为可歌可泣。崇德七年十二月,“虏贼薄城,我兵全捷”,“虏贼被炮石伤死甚多,又伤头目三名……达贼纷纷落马,坠标枪一杆,旋即抬回入营,复摇鞭率众,立刻拔营,往东北去讫”19。第二年初,潍县军民反抗亦相当壮烈。当时“奴众万余,直抵县西北,列七营”围攻,城内军民奋勇抗击,血战七昼夜,将清兵击退。当围困最严重的一天,“至五鼓时,城东北角忽陷数十丈,贼喊声如雷,飞矢如蝗,竖云梯从坏城直上”。当时城内守将“同典史王汝济及阖邑绅士,鼓励兵民衙役,从容应敌;枪棍矢石,火礶槓炮,一时俱发,贼遂披靡,杀伤无算。一时兵民散其余勇,沿坏城而下,戒无贪级,殊死砍杀。奴曳兵弃甲,踉跄东奔”。“是役也,以弹丸之邑,被围数日竟得瓦全,异矣;穴城已坏,众心愈固、异矣;一处城坏,四处云梯齐上,声言已破,而众不为之动,异矣。……更可异者,在城老幼男妇,竭力一心,未字闺秀,青衿内室及瞽夫幼小,悉运砖石柴束。又如方欲举火,而闻城上欲以铁作炮子,即各碎食锅以酬急,人心至此,似千古少有”20。山东昌乐县,于崇德八年正月,“奴贼万馀,三路齐耒”,“虏警告急。城内军民,人人争奋,火器齐发。贼不敢攻,四面发火而去”21。

人民的这种激烈反抗,可以说到处皆然。崇德七年底,清军“哨骑四出,一至肥乡,为村民所杀;一至广平,为乡兵夺其驴马;一至成安,以野无所掠,踉跄去”22。

此外,还有群众联合一起捉拿清军奸细的事实。

1642年闰十一月,在沧州附近,由于河西居民许可禄发现“面生可疑一人,即时捉拿到官,严加拷讯”。经审讯结果,得知“奸细一名张守印,番名麻喇赤,口称他是武清人,于崇祯十一年顺鞑子。他有老婆三、四个,于本年十一月十一日进口,要取天津、沧州、临清等处,如今见在开平扎营。孔有德贪图运司钱粮,又因沧州打死他头目,大怀仇恨,在腊月十五前后,准来沧州,从北暗行地洞攻城,里应外合,又要抢河西务白粮”23。

正因为明朝军民的坚决抵抗,致使清军到处流窜,“前者南下时不抢河东,即留为归路也。虏在通炤(州)以上,不敢分开,过通始分两股,虏尚是怕兵”24。清军左右翼两股兵力,只得各自行进,一时难以合拢。为此,皇太极也十分着急,摸不清确切消息,只好派人四处打听,准备接应。事后,清都察院参政多尔济达尔汉参奏其事:“当两翼班师之际,右翼固山额真等因欲移营,曾遣人往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及内大臣图尔格处,约分汛地。阿巴泰、图尔格云:‘两白旗及正兰旗往略未还,岂可不待彼而行?尔等暂移营近我,俟至明青州府,会众定约。’不意右翼竟先期而行,直至出边方合,……万一有失,悔之何及?似此违令妄行,应请察议示警”25。这种情况,在明朝当时官吏的奏折中,也得到反映。1643年2月:“本月初四日,自(山东)安丘地方逃出难民王养吾,任丘县人,在虏营已经两月,口称达贼现住安丘地方,扎营不动。有难民因跟随许多,彼此惯熟,问奴虏云:‘我们几时出口’?虏云:‘我已著人买口报信王子,俟吾家王子领兵接应,官兵撤去,我们便好取空回去’。难民又问:‘今如何不冲出去’?酋云:‘得你中朝金帛子女无数。今官兵非一家人马,难以打话,故且待接应等情’。”26又据1643年3月,两关御史卫周胤奏:“属夷说称:‘四酋(指皇太极)令达子二名前来打听口里(指关内)达子如今在那里犯抢?或是被里边兵马围困?或是吃了亏?或远或近打听的实,速去回话。

后边即差达子于中协边外,等侯接济”27。同月,又据辽东巡抚黎玉田称:“及询虏情,供称:‘锦州有马达子,约有五、六百骑,步夷高丽不知的数’”。又曰:“据称:闻得达子俱收拾炒面,要犯辽东攻山海,接应西犯达贼等情。据此看得狡奴谋犯关宁,接应内虏”28。可知清军入关,也遭到了明朝军民的激烈反抗,并非如清朝官书所吹嘘的:“敌人(指明兵)惊怖,我军所向,彼莫能支,纵横冲突,如入无人之境”29。又据《沈馆录》记载,清军这次用兵损失不小。1643年6月22日,朝鲜世子说:“大概今番之役(指壬午之役),得不补失。其所抢掠只是人口、驴、骡,而锦所得之数,则比之济南攻掠之时(指崇德四年)大半不及云。而参以道路所见亦如是:城门内外,哭声连屋。以此推之,则死亡甚多之说,似非虚语。回还将领等失律,是如其中头头人方为囚禁云云。……(清)军兵久在饥困之时,或得食物水饮,则食必生疾,饮或即死,以此殒命甚多。所恃战马亦如回还之时,到关门被遮五日,仅得脱出”30。

但是

,清军“壬午之役”对所过之处的骚扰,亦不容忽视。当清兵回沈阳后,皇太极曾勒谕朝鲜国王李倧:“朕于去冬,……将畿内八高山(八旗)、汉人八高山、蒙古八高山之兵,分为两路往征南朝”,“毁边入关,所向无敌。师过燕京,连败明各路兵三十九次,生擒白姓、汪姓、张姓、王姓、刘姓总兵五员,……皆诛之”。“生擒兖州府鲁王朱衣珮,……等六王及管理府事宗室等约千人,皆诛之。共俘人畜九十二万三百”。“此番出征,各旗王、贝勒、贝子等家人,获财物甚多”31。这中间虽不免因炫耀武力而张大其词,但清军所过之破坏、掠夺之程度,尚远不止此。事实证明,入关前皇太极所执行的骚扰政策,使一些地区民族矛盾尖锐化,产生了消极因素,对于清朝统一全国是不利的。1644年清兵入关后,山东“乡勇团结”,“以扶明为帜,所在皆然。至济南,回兵数千自相纠合,队伍整肃,……防守颇严;引领南师,如望时雨;既知弘光登极,史公(可法)督师,无不踊跃思效。每遇南来客旅,辄讯督师(史)阁部所至”。其所以形成这种“数十万义士因粮于众,人自为战”的局面,应当是与“壬午之役”清兵骚扰山东,造成民族矛盾激化所带来的严重恶果有一定的关系。

当阿巴泰率兵进关时,皇太极曾特别嘱咐他:“如遇流寇(指农民军),宜云:尔等见明政紊乱,激而成变,我国来征,亦正为此,以善言抚谕之。申戒士卒,勿误杀彼一、二人,致与交恶”32。这说明了在1644年清军对农民军所持的拢络态度。早在1635年(天聪九年),当时儒学生员沈佩瑞就曾向皇太极建议:“西边有流贼作乱,更加我兵骚扰关东,(明朝)顾此失彼,进退两难”33。因而主张如果清朝要统一中国,就必须以明朝为敌,对农民军采取“不致与交恶”的态度。皇太极晚年的政策,亦正是如此。

但是,明末农民军对清兵的态度又如何呢?河南农民军著名领袖袁时中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袁时中,河南滑县人,侨于开州(河南濮阳)。1640年(崇祯十三年),“两京、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浙江大旱蝗,至冬大饥,人相食,草木俱尽”,于是“河南土寇并起,自真定至河上,道路梗塞”34。这时,袁时中也聚饥民数万,攻陷开州。他的部下“健壮标悍”,作战时英勇非常,而军纪尤佳35。当时在安徽寿州有农民军首领叫袁老山,袁时中为了和他有所区别,乃自号“小袁营”。当时河南农民诸部,“各有众数万,惟时中最桀黠”。不久“群贼相继败死”,时中独以“四千余人过河南”,攻兰阳(今兰考县),明将陈永福及杞县知县苏京,相继击败之36。崇祯十四年,袁时中的力量日益壮大,拥众至二十万(《始终录》作十余万),于是年五月率军至安徽北部,“窥凤阳、泗州(今泗县),入蒙城”,得到当地土矿矿徒的响应,遂于蒙城附近之义门扎营。当时明军总督朱大典及太监卢九德,以徐州、淮安诸将及禁军击之,袁时中大败。明“总兵刘良佐将淮兵,宋玘将禁兵,追击五十里”。袁时中部大多“窜逸深林”,扼险拒守”37。后来刘良佐又“分轻兵追捕”,“官军以火炮奋击之”,起义军伤亡甚大,但仍然坚决抵抗,誓不投降。于是“自义门至界沟,(义军)或缢林间,或自刎死,横尸二百里余”,而袁时中“仅从数百骑宵遁,北渡河入河南”38。

1642年,农民军首领老回回、革里眼、左金王、治世王等军,“合步骑数万趋寿州”,随后又与张献忠等农民军于安徽六安会合。这时袁时中的部队也前来相会,并与五营兵联合一起,攻下安徽霍丘县。后耒,“小袁营”又合并于李自成起义军,并跟随李自成连下河南太康、睢州、宁陵、考城、商丘等地。但由于互有猜忌,“实不相得”,不久袁时中就又脱离李自成起义军而独自行动了39。

当袁时中的起义队伍与李自成分开而独自驰骋于豫东、淮北战场时40,清朝八旗兵已南下山东劫掠。1642年闰十一月以后,清兵连下临清、兖州、滕县、峄县、费县,于次年正月初二攻入海州(今连云港)41。当此大敌当先,民族矛盾相当尖锐的情况下,袁时中队伍毅然北上抗清,将海州城内的清兵包围。据当时被清兵俘虏逃回的难民刘海说:“随有(袁的)兵马来,与达子打仗”;袁军“带半青半红帽口”;与清兵作战时,“先用炮打,后用箭射,又用刀砍;一番退了,一番又上,杀得达子避进(海州)城内。”并且还将清兵“帐房烧了,骆驼伤了,掘坑围困”。又将被清兵俘虏的难民“俱来壕里”,“说:你们百姓被掳来,家里父母想望,(每人)各赏钱五十文快回去。(刘)海问赏钱之兵是那里的,俱说是小袁银(营)”的。刘海又说:“被小袁银所困者,乃西股达贼(指蒙古八旗)也。至于小袁银系去冬郭游击差兵丁哨至济、兖等处,有小袁银救兖府,沿途秋毫不犯,乡民称为佛兵”。同时又据是年正月二十日报告:“临清州又探得,河南降寇小袁银,领兵四十万,分十营去救鲁王,且与百姓秋毫无犯,乡民称为佛兵”42。

袁时中军至兖州救鲁王,未经材料证实,看来系属误传。但袁时中抗清的记载,并不限于《明清档案》。《山中闻见录》也说:“河南土寇小袁营数万屯河上,掳获山积。清人游骑近贼垒,贼夜入清兵营,连絙贯马羁,纵火焚其炮,人马惊起,相牵绊奔踶,相杀伤,乃移营他徙。河南将吏招诸盗击敌,使上功”43。因此,袁时中抗清的事实,是可信的。

上述袁时中抗清事实的记载,尽管内容尚不够丰富,但值得我们重视。它说明在清军骚扰所过地区,当民族矛盾尖锐的时刻,袁时中农民起义军是站在抵抗清兵侵扰这一边的,他们是爱国者。袁时中农民军这种对南扰清兵的英勇抗击,是明末农民起义军抗清斗争的先声。它不仅证明了当时清朝统治者那种想“以善言抚谕之”去拢络明末农民起义军,从而避免与农民军“交恶”的企图只是一种妄想;而且也预示着随着清军入关所进行的一系列战争的扩大,必将出现一个更大规模的明末农民起义军的抗清斗争高潮。(《史学月刊》1981.1,作者:郑克晟)

注释

1 《清太宗实录》卷63,崇德七年十月辛亥。

2 《清太宗实录》卷63,崇德七年十月壬子。

3 《史料丛刊初编》,六年八月。

4 《天聪实录稿本》,此处系转引。

5 《明清史料》乙编,449页。

6 《明清史料》乙编,435页。

7 《明清史料》甲编,923页。

8 《明清史料》乙编,594页。

9 《明清史料》乙编,479页。

10 《明清史料》乙编,533页。

11 《明清史料》辛编,966页.

12 《明清史料》乙编,543页。

13 《明清史料》乙编,448页。

14 《山中闻见录》卷6;《謏闻续笔》卷4。事实上,当时明兵滥杀无辜百姓以请赏的事实极多.清兵包围北京时,德胜门内卖酒小贩陈四夜出解手,为明军所获。多次认定他是奸细,他都“瞠目不答”,最后解至兵部.逻军自谓得奇功,当邀上赏.及至审问,陈四忽大呼:“我城北居民陈四也,有家室,有妻子,有铺面,奈何以我奸细。”众始愕然曰:“即如是,何以不早自白?”陈四回答:“幸不言,乃得留性命至此耳,使一开口,已斩首充级矣”。见《馊闻续笔》卷4.

15 《玉堂荟记》卷下.按:《明清史料·甲编》记载,鲁“国主有东宫何妃”.当清军克兖州后,“达伪王子每日与鲁王饮酒唱戏”,“一切妃嫔照旧侍候”。虏有四家伪王子俱住正宫,鲁国主住东宫”云云。见954页.

16 《明清史料》乙编,447页。

17 《明清史料》辛编,825页。崇祯15年闰11月15日.

18 《明清史料》乙编,454页。

19 《明清史料》辛编,851页.崇祯16年正月20日.

20 《明清史料》乙编,485-486页.

21 《明清史料》辛编,865页.

22 《明清史料》乙编,478页.

23 《明清史料》乙编,452页.

24 《明清史料》甲编,954页。

25 《清太宗实录》卷65,崇德八年六月丙子。

26 《明清史料》乙编,502页。

27 《明清史料》乙编,513页。

28 《明清史料》乙编,544页。

29 《清太宗实录》卷65,崇德八年六月丙子.

30 《沈馆录》卷6.

31 《李朝实录》35册,卷44,仁祖21年8月丁丑;《清太宗实录》,卷65,崇德八年七月丁巳;六月已卯.据是年五月癸卯,阿巴泰班师时所奏,清军这次骚扰,“所获黄金万有二千二百五十两,白金二百二十万五千二百七十两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两;各色缎共五万二千二百三十匹;缎衣、裘衣万有三干八百四十领;貂狐、豹、虎等皮五百有奇。……其众兵私获财物,莫可算数”。见《清太宗实录》,卷64.

32 《清太宗实录》卷63,崇德七年十月壬子.

33 《史料丛刊初编》.

34 《平寇志》卷3.

35 《豫变纪略》卷3,谓袁时中“不杀人,不掠妇女,亦群盗中之一奇也”.有关记载颇多.

36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16。

37 《平寇志》卷4。

38 《平寇志》卷4。

39 《豫变纪略》卷4记一事:“袁时中既为二贼劫制不能堪,及破归德,自成卒皆入老营,拥妇人辎重。时中之党王姓,耄而嗜酒,方大醉。袒臂入告时中曰:‘闯贼日图我,我不杀贼,贼必杀我,今其徒皆入老营,贼方孤立,宜急率锐卒摔贼而斩之,其军可并也。时中大惧不能答。既而语泄,自成执王姓而剐之”。袁、李关系由此可知。

40 《平寇志》卷5,崇祯十五年闰十一月丁酉:“大兵(明军)下畿南至淮北,袁时中夜扰其营”。说明袁时中部队当时就在淮北.

41 根据《国榷》卷98记载,崇祯十五年十二月癸未,“建虏围海州”。

42 《明清史料》乙编,495页,479页。参见《光明日报》1956年11月6日,《关于小袁营》一文.

43 《山中闻见录》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