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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观象法则 三(二)

除了《说卦传》之外,《荀九家易》提出了八卦逸象,按杭辛斋的看法,逸象均源自《彖辞》《象传》。

所谓逸象就是逸失的易卦之象。逸,散佚。汉以后世人对《周易·说卦》未列之象进行补充。有人认为汉代卦气、爻辰、纳甲、互体、半象等均是对易象的补遗。著名的有荀九家逸象、虞氏逸象、孟氏逸象等。

荀九家逸象:荀爽等九家搜集的易象。三十余种。

(1)乾之象:为龙、为首、为衣、为言。

(2)坤之象: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为邑、为乱。

(3)震之象:为玉、为鹄、为鼓。

(4)巽之象:为杨、为鹳。

(5)坎之象: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孤、为蒺黎、为桎梏。

(6)离之象:为牝牛、为飞鸟。

(7)艮之象:为鼻、为虎、为狐。

(8)兑之象:为常、为辅颊。

虞氏逸象:清人惠栋又从虞氏易注中整理得三百一十种。

(1)乾为德、为王、为人、为神、为盈、为中、为施、为嘉、为好。

(2)坤为理、为事、为臣、为民、为虚、为拇、为丧、为经、为害、为死、为苹、为土、为器、为晦、为圃。

(3)震为侯、为主、为兄、为夫、为言、为行、为乐、 为出、为作、为糜鹿。

(4)異为妻、为处、为随、为通、为号,为包、为杞、为白茅、为舞。

(5)坎为孚、为疑、为后、为臀、为酒。

(6)离为隼、为鹤、为夏、为罔。

(7)艮为背、为皮、为尾、为笃实、为术、为小子、为宗庙、为僮仆、为城。

(8)兑为妹、为孔穴、为刑人、为小。

孟氏逸象:西汉孟喜所搜集的易象, 为焦赣所传。大多从《易经》中整理出来。有互异三处,共四百四十条象。

(1)乾为王,为先王,为明君,为人,为大人,为圣人,为贤人,为君子,为武人,为行人,为物,为易,为立,为直,为敬,为畏,为咸,为严,为坚刚,为道,为 德,为盛德,为行,为性,为精,为言,为信,为善,为扬善,为积善,为良,为仁,为爱,为忿,为生,为祥,为庆,为天休,为嘉,为福,为介福,为禄,为 先,为始,为知,为大,为盈,为茂,为肥,为好,为施,为利,为清,为治,为大谋,为高,为扬,为宗,为族,为高宗,为甲,为老,为旧,为古,为大明,为 远,为郊,为野,为门,为道门,为百,为岁,为顶,为朱,为衣,为圭,为蓍,为瓜,为龙。

(2)坤为臣,为顺臣,为民,为万民,为姓,为小人,为邑人,为鬼,为形,为身,为牝,为母,为躬,为我,为自,为至,为安,为康,为富,为财,为积,为聚,为 萃,为重,为厚,为致,为用,为包,为寡,为徐,为营,为下,为容,为裕,为虚,为书,为迩,为近,为疆,为无疆,为思,为恶,为理,为体,为礼,为义, 为事,为业,为大业,为庶政,为俗,为度,为类,为闭,为藏,为密,为默,为耻,为欲,为过,为丑,为积恶,为迷,为杀,为乱,为怨,为害,为遏恶,为 终,为永终,为敝,为死,为丧,为冥,为晦,为夕,为莫夜,为暑,为乙,为年,为十年,为户,为义门,为阖户,为闭关,为盍,为土,为积土,为阶,为田, 为邑,为国,为邦,为大邦,为万国,为异邦,为方,为鬼方,为裳,为级,为车,为輹,为器,为击,为囊,为虎,为兕,为黄牛,为牝牛。

(3)震为帝,为主,为诸侯,为人,为士,为兄,为夫,为元夫,为趾,为出,为行,为征,为作,为逐,为惊走,为警卫,为定,为百,为言,为讲议,为问,为语, 为告,为响,为声,为音,为鸣,为夜,为交,为征,为反,为后,为后世,为从,为守,为左,为生,为尝,为缓,为宽仁,为乐,为笑,为喜笑,为笑言,为 道,为陵,为祭,为鬯,为禾稼,为百谷,为草莽,为鼓,为筐,为马,为糜鹿。

(4)巽为命,为命令,为号令,为教令,为诰,为号,为号咷,为处女,为妇,为妻,为商旅,为随,为入,为处,为入伏,为利,为齐,为同,为交,为进,为退,为 舞,为谷,为长木,为苞,为杨,为果木,为茅,为白茅,为阑,为草木,为草莽,为杞,为葛藟,为薪,为庸,为休,为绳,为帛,为腰带,为繑,为蛇,为鱼, 为鲋。

(5)坎为圣,为云,为玄云,为川,为大川,为河,为心,为志,为思,为虑,为忧,为谋,为惕,为疑,为艰,为蹇,为恤,为悔,为逖,为忘,为劳,为濡,为涕 洟,为眚,为疾,为疾病,为疾疠,为疑疾,为灾,为破,为罪,为悖,为欲,为淫,为寇盗,为暴,为毒,为渎,为孚,为平,为法,为罚,为狱,为则,为经, 为习,为入,为内,为聚,为脊,为要,为臀,为膏,为阴夜,为岁,为三岁,为尸,为酒,为丛木,为丛棘,为蒺藜,为棘匕,为穿木,为校,为弧,为弓弹,为 木,为车,为马。

(6)离为女子,为妇,为孕,为恶人,为见,为飞,为爵,为日,为明,为先,为甲,为黄,为戎,为折首,为刀,为斧,为资斧,为矢,为飞矢,为黄矢,为网,为罟,为瓮,为鸟,为飞鸟,为鹤,为隼,为鸿。

(7)艮为弟,为小子,为君子,为贤人,为童,为童蒙,为僮仆,为官,为友,为阍,为时,为丰,为星,为沫,为霆,为果,为慎,为节,为待,为制,为执,为小, 为多,为厚,为取,为舍,为求,为笃实,为道,为穴居,为石,为城,为宫室,为门阙,为庐,为牖,为居,为门庭,为宗庙,为社稷,为鼻,为肱,为背,为 腓,为皮,为肤,为小木,为硕果,为豹,为狼,为小狐,为尾。

(8)兑为妹,为妙,为妻,为朋,为友,为讲习,为刑人,为小,为少,为密,为通,为见,为右,为下,为少知,为契。

除上述逸象之外,汉以后的象数易学者又提出有各种说法,而由于取象不同,甚至相互冲突,导致后人无所适从。笔者认为原因在于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出的事物种类越来越多,只依靠古人留存的易象进行辨事定象已非常困难。而如果不能合理的取象,自然也就谈不上易学的应用了,所以象数易自两汉以后不仅没有得到发展,反而日益衰落了下去。及三国时期王弼扫象,撇开象数只谈易理,后世学者就把易学发展成了空谈义理的玄学。清末尚秉和整理《春秋左传》、《国语》,明清传记所存的占筮案例后撰写了《周易古筮考》才使象数易重新得以恢复在世人的面前。

笔者认为象数易之所以难以为后人所理解和学习的原因在于古时先贤所遗留的象是死的,而事物则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象数易的框架下如果没有一个后人可以参考和借鉴的方法,就很难实现观象定事,而后世学者在象数易上就很难有所突破。